1.主要負責工地管理,如工地進度掌控、成本控制、施工規劃、營建管理、估驗請款、設計變更追加等及與業主監造應對等。 2.工地現場監工、人員調派、工程分包安排及業務處理。 3.工程現場放樣、督導、協調及行政作業。 4.施工品質、進度控管暨零星發包作業。 5.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6.月休8天(排休)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有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及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累積三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本公司工地主要為中部以北地區(南投、彰化、台中、苗栗、新竹)公共工程案件為主, 工地主任主將常駐各工地,並期望工地負責人有良好之進度掌控能力及成本控制觀念。
享勞保、健保、勞退金、特休假 月休8天, 三節獎金、工程結案獎金、駐外津貼、教育訓練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