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職務為政府專案執行,執行工作內容主要為: (1)提供就業服務、初步諮詢及職訓相關訊息 針對失業勞工,提供就業輔導,傳遞政府就業服務相關政策與措施,鼓勵勞工參加職訓課程,輔導再就業,並提供勞工津貼補助等相關諮詢服務。 (2)追蹤聯繫服務及關懷失業者 提供初步就業資訊服務與支持性關懷,追蹤求職者就業後狀況或經就業中心轉送之求職者,或已領取失業給付尚未就業之求職者,提供就業資訊,協助民眾就業媒合。 (3)宣導就業服務相關措施及勞動相關訊息 對本分署各轄區之雇主與勞工,辦理宣導計畫相關資訊及勞動相關訊息,以讓更多雇主與勞工了解政府促進就業措施。 (4)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失業者媒合就業(含開發、運用、推介訪視與核銷)。 (5)其他就業服務相關事項 a.受理求職求才相關業務及相關報表或統計資料彙總。 b.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受理、說明、訪視及核銷行政作業。 (6)聘僱外國人前就業服務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具有乙級就業服務證照尤佳。 *工作地點:新竹就業中心(新竹市北區北區光華東街56號) 面試者須依資格條件,備妥工作服務相關證明, 如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專科畢業(副學士)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工作服務證明。
月薪35,572元
業務輔導員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專科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三)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畢業且具備就業服務業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
依各專案規定提供相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