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本中心原住民族文化衝突及文化抗辯之特殊案件 2.與本中心業務相關之法務、行政、宣導及研究工作 3.承辦原住民檢警陪偵(訊)案件 4.不定期部落下鄉法律服務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意者請依下面聯絡方式備妥申請書等相關文件。 ※本會依規定有敘薪標準,就相關年資、學歷認列計算,詳情請參官網相關辦法https://www.laf.org.tw/law-detail/41
月薪55,498~141,657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1.高考律師及格,實際職業達2年以上。 2.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聘任。 3.認同原住民議題、有服務熱忱及同理心。
凡本會正職人員均享有: 1.勞健保、團保。 2.教育訓練、文康活動、健康檢查補助。 3.年終獎金最高為1個月薪資。 4.考核獎金依年度考核結果發給,最高為1.5個月薪資。 5.喪葬、結婚、生育津貼。 ★★★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如為定期契約人員、各委託扶助專案之專案人員、學習律師、實習生或志工,福利則依契約及本會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