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一) 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二) 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三) 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四) 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五) 核定計畫。 (六) 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七) 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二、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一)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二) 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三) 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三、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四、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月薪42,120~55,08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七)於中央主管機關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公告「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修正實施前已在職者,如未具該表所定進用資格者,經任職之照管中心評估表現優良者得繼續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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