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性開朗、喜歡與人交流,對不同的語言及文化俱有好奇心及興趣,欲累積與國際學生華語教學經驗之華師。 二、職務內容:擔任外籍生華語教學。 三、資格 (至少具備以下其中之一條件):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需達90小時的結業者。 (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持有合格證書者。 (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教育或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四)具個人或團體班正式華語教學經驗1年以上。 (五)具基礎外語能力,英語或其它外語尤佳。 四、繳交審核資料 (電子檔繳交即可) (一) 履歷表(附照片)與自傳。 (二)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 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師資班結業證書者免附) (四) 華語文教學證書影本(無華語教學經驗者免附) (五) 其他相關文件證明 六、課時:面議 七、待遇:依授課時數 備註 依中心教師鐘點辦法 歡迎 所有求職者
時薪400~63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週休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