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公辦都更前期規劃評估可行性、財務計算及權利變換試算等相關作業。 B.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C.都市更新生命週期之專案管理及公私部門協調等相關事務。 D.其他與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月薪49,000~64,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資格條件: A.學歷: a.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2年以上或其他經歷3 年以上者。 b.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4年以上或其他經歷5 年以上者。 c.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5年以上或其他經歷6年以上者。 B.經歷:具都市更新或其他不動產相關經歷,曾於都市更新規劃公司、建築師事務所任職、曾辦理代書業務(都市更新產權登記)或具工地監工經驗者尤佳。 C.人格特質主動積極、具高度團隊合作者佳。 面試方式 一、經本中心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二、面試:由本中心面試小組成員進行面試。 備註 一、新進員工均須先行試用,試用期間以三個月為原則。 二、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三、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並於應徵資料表簽署「承諾事項」,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應徵者須於應徵資料表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四、本中心進用人員應符合「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