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及連結或提供長照服務。 2. 定期追蹤個案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3. 提供個案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關懷、心理支持或轉介相關服務連結。 4. 配合公部門、醫院、社區推動長照服務:宣導、業務訪查等。 5. 與相關資源單位定期舉行聯繫會議或個案討論會。 6. 長照核銷服務費用申報、服務成果彙整等相關行政工作。 7.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月薪37,000~40,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請檢具相關證明。 (1)具有一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或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有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具有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且高中(職)醫事人員相關科畢業、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4)於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修正公告前已任職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委託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福利制度 1.三節獎金、生日禮金、年終獎金及每年定期調薪。 2.不定期員工聚餐。 3.員工旅遊補助、免費員工健康檢查。 4.員工及員工直系眷屬就醫優待。 5.醫事人員公會費補貼。 6.台灣本島至本院工作者,提供員工宿舍及每月一趟返家來回機票補助(以返回原戶籍地之離島居民票價補助)
1.勞健保、團保。 2.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生日禮金。(正職員工適用) 3.不定期員工聚餐。 4.員工健康檢查。 5.員工及眷屬就醫優待。 6.員工旅遊補助。 7.醫事人員公會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