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案聯繫、案訪 2、個案照顧計畫分析、擬定與改善 3、個案及家屬服務溝通 4、開案、人員調度與督導 5、評鑑資料撰寫與彙整 6、居服業務規劃與執行 7、業務推廣及社區資源連結 8、個案管理:照顧計畫執行 9、照顧管理:服務品質追蹤 10、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月薪35,000~42,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1.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証明書,有居服督導相關管理經驗尤佳。 2.護理、社工、老人照護、公衛、銀髪…等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社工師證照佳。 3.服務滿五年以上之專任照顧服務員,需有工作證明文件。 4.需接受職前教育訓練及一年內完成居督基礎訓練。 5.能聽說台語 ◆ 獎金類:新案獎金、開案獎金、三節獎金、油資補助 ◆ 保險類:勞/健保、員工團體保險 ◆ 教育類:完整多對1教育訓練制度、每年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 休閒類:每年員工旅遊、不定期部門聚餐、年終尾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