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船員工作。 2.行駛旅遊船之航行與停泊。 3.確保船員與旅客遵守安全規定與程序,如發生船難時指示緊急救難行動。 4.負責船隻相關設備清潔、保養及維護。 5.船舶接受檢驗時,準備各項文書並按規定辦理。 6.協助執行出船活動派遣之職。 7.執行船長分配之船艇定期保養檢查,裝備清點及損壞掌握暨回報。 8.執行主管交辦事項。
月薪28,590~37,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不拘
需具備「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1.春酒 2.特別休假 3.勞、健保 4.年終獎金 5.全勤獎金 6.依工作表現另核發獎金 7.專業證照獎金 8.業績獎金(視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9.三節禮金/禮品 10.親友享優待資格 11.自強活動(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