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教育系、諮商輔導系、社工系、心理系或特教系畢業。 2.具高級中等合格教師證書。 3.曾任高中專任輔導教師、中學生輔導或特殊生輔導相關經驗尤佳。 4.熟悉特教業務行政及電腦office文書處理。 5.富教育熱忱,具溝協調能力,有志從事教育與輔導中學生工作者。 6.任教綜和活動領域輔導活動課程,進行學生諮商輔導、生涯輔導及個案輔導進行諮商輔導、特殊教育工作。
待遇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不拘
1.具高級中等合格教師證書。 2.本年度已參加教師資格檢定合格,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得以檢定成績通知書及切結書參加甄選。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卅三條規定情事者。
專任教師、專任職員福利制度 1. 公保、健保。 2. 私校退撫保險制度。 3. 住院治療補助金:依照住院天數補助。 4. 結婚補助金。 5. 生育補助依照公教人員保險法或勞工保險法規定之標準支給。 6. 喪葬補助費:教職員工直系親屬死亡致贈喪葬補助費。 7. 子女教育補助津貼:讀國中、國小不分公私立每名每學期補助。 8. 中秋、端午節禮金。 9. 教師節禮金。 10. 工作績效獎金。 11. 年終獎金(依照每年預算調整)。 12. 年資滿10、20、30、40年者旅遊補助。 13. 教職員旅遊活動。 14. 教師指導學生競賽獎金。 15. 各項不定額之工作獎金 16. 教職員請事假七日內,病假28日內給薪。 17. 教師在職進修、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