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1992年9月25日 執行業務區域:台北、新北、士林、桃園等地 所長:黃德賢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行政人員法制組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法官班十八期結業 軍法官特考及格 經歷:曾任 台北、板橋、桃園、宜蘭地方法院法官(1981~1990)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1990~1991)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庭長(1991~1992) 現職:昌德法律事務所所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
1. 民事訴訟 2. 刑事訴訟 3. 行政訴訟 4. 商務仲裁 5. 契約審閱 6. 代撰書狀 7. 其他法律相關業務等
勞保,健保,週休二日,年終獎金,新人假,不扣薪事假、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