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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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先生

產業描述

醫院

電話

06-9211116 分機59932

資本額

傳真

06-9211500

員工人數

240人

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以病人為中心及「視病猶親」是我們三總澎湖分院全體同仁的一致理念及服務準據,而「關懷、品質、紀律、創新」則為我們的核心價值,本院涵蓋完備的醫療專科,包括內、外、骨、婦、兒、潛醫、復健、眼、耳鼻喉、牙等十餘種專科及次專科,現有病床218床,不但具備完善的醫療設備來照護三軍袍澤與眷屬及所有民眾的健康,我們的任務為平時負責澎湖地區醫療、戰時為第一作戰區聯合醫療中心,並且負責地區母嬰親善醫院,高壓氧治療等專業醫療任務,也是疾病管制局指定地區呼吸道傳染病隔離治療責任醫院,更是地區緊急、重大災變的主要醫療照護團隊。今後,全體同仁也將秉持主動、傾聽、愛己及人的精神,來建構本院為優質的醫院,讓我們的鄉親得到溫馨照護,敬請鄉親不吝賜教與鼓勵,讓我們更能持續精進的為大家做好高品質的醫療服務,成為澎湖民眾健康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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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制度

法定項目 勞保、健保、加班費、週休二日、男性員工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員工體檢、勞退提撥金、哺乳室、有合作托兒中心 福利制度 獎 金 類:年終獎金、三節獎金 保 險 類:意外險、員工團保 居 住 類:員工宿舍 交 通 類:員工停車位或停車補助 設 備 類:員工健身房、員工餐廳 娛 樂 類:尾牙 其  他:需穿著員工制服、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良好升遷制度

工作機會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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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專科以上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綜合病房護理員」招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綜合病房護理員】 (一)學歷:具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學科系(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具護理師證書且可辦理執業登記者。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配合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2.協助有效控制病房用物成本: (1)確定使用量充足(如:藥品、裝備、衛材、儀器)。 (2)保持病房用物功能良好。 3.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4.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5.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二)職務內容: 1.長官臨時交辦事項(為必須明列項目)。 2.輪班性質之工作。 3.完成該班應該完成之相關表單及評估、測量生命徵象、靜脈注射、傷口處理及照護、病人急救、輔助醫師執行相關侵入性治療用物準備及遞物,和相關醫療輔助行為;收新病人及病人出院相關事宜、CI30轉診時轉運病人,以及檢查相關準備事宜。 4.協助病人翻身、進食(灌食)、更換尿布、倒尿袋、尿壺、服藥、擦澡、換床單、環境清潔、病人醫療用物準備及廢棄物處理、護理工作車整理及補衛材;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裝備使用後歸位及清潔;管理配膳間冰箱。 5.衛材準備收整及維護相關事宜。 6.協助於護理站接應各式庶務諮詢-如接電話、紅鈴處理、線上報修、病人安全事件通報、火警時緊急應變及病人疏散、緊急大量傷患或災難事件之人力支援。 7.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8.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9.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49,360起薪(含地域加給), 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50,65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基礎醫學、基本護理技術、內外科護理學、檢驗檢查及相關異常值之照護、急重症護理學。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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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碩士以上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臨床心理師」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臨床心理師】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相關心理學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畢業,實習至少一年且成績及格者。 (二)具備證照: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檢附所做之心理衡鑑報告2份、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研究所畢業證書影本、研究所與大學成績單影本。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提供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之臨床服務。 2.探討心理病理與目前症狀之關係。 3.提供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生理回饋、社交技巧團體、獨立生活訓練、心理演劇、遊戲治療、家長衛教與諮詢等。 4.社區心理衛生、與院內員工職場心理健康促進活動之參與。 (二)職務內容: 1.門診、病房、照會、司法鑑定、兵役複檢、殘障鑑定…等心理衡鑑。 2.院內員工職場心理健康促進活動。 3.員工心理支持服務。 4.社區心理衛生工作。 5.行政管理業務。 (1)協助行政管理事宜,例如收集病室各項業務指標之相關資料。 (2)參與財產及醫材管理。如有需要時,特殊耗材申報及申覆。 (3)參與各項政策及工作細則之制定與推行。 (4)協助各項電腦設計及資料輸入。 (5)協助處理評鑑等行政事宜。 6.參與醫療照護團隊討論會及科會。 7.醫療部單位交辦事項。 8.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計畫執行。 9.臨時性業務交辦,完成科內分配之工作及教學活動。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49,360起薪(含地域加給), 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50,65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面試及術科口試。 (二)命題範圍:臨床心理學。 八、錄取標準:面試50%、術科口試50%,面試、術科口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術科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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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2年以上大學以上
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感染管制醫檢師】 (一)學歷:大學(含)以上(醫事檢驗相關科系)。 (二)具備證照:中華民國醫檢師證書(感管師證書或願接受培訓者)。 (三)經歷:從事醫事檢驗工作滿兩年(含)以上。 (四)其他條件:需會使用Word、Excel、Power Point。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落實感染管制。 2.確實執行衛材之清潔、消毒、滅菌及環境清消。 3.落實抗生素抗藥性管理。 4.員工保護措施管理。 5.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對傳染病進行監測、通報及防治措施。 6.臨時性業務交辦:配合辦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計畫、防疫政策推動等。 (二)職務內容: 1.負責醫院感染管制相關業務。 2.感染管制查核、醫院評鑑業務執行。 3.防疫政策執行。 4.配合執行感染管制年度工作計畫。 5.執行院內感染管制業務宣導及教育訓練。 6.臨床環境監測。 7.報表統計分析。 六、薪資與福利: (一)試用期以雇二等一級43,020元給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4,120元。 (二)正式進用: 1.不具備感管師證照者:以感染管制師雇二等一級43,020元給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4,120元。 2.具備感管師證照者:以感染管制師聘一等一級47,560元給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8,790元。 (三)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問答或申論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感染管制、法定傳染病、醫事檢驗概論、微生物學基本認知。 八、錄取標準:筆試60%、口試4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格式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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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專科以上
本分院徵才~專科護理師!年薪近百萬!白班,不輪三班及夜班。 (一) 負責工作: 主要負責在醫師指示之下,輔助傷口換藥、各項管路之拔除或更換(如鼻胃管、胸管、導尿管、氣切管、傷口之引流管等…),並且協助開立入院許可單、治療處置醫囑、辦理病人出入院、檢驗檢查申請單、會診單、診斷證明、非管制藥品處方醫囑及藥物處方醫囑、住院病人的換藥等臨床處置等項目,進行病人身體檢查初步評估及健康問題之鑑別診斷、處置及評值,並提供病患健康促進及維護、疾病預防的教導與護理諮詢,協調醫療照護團隊之醫事人員,提供病人及其家屬相關照護諮詢。 (二)職務內容: 1.主官(管)及上級交辦事項。 2.按班表完成科內分配之工作及教學活動。 3.在醫師指示下協助醫師執行醫療輔助行為,並協助書寫病程紀錄、開立醫囑等。 4.醫師交班記錄。 5.參與醫療照護團隊討論會及科會。 6.病人及家屬諮詢及衛教指導: (1) 陪同醫師查房及相關臨床業務。 (2) 提供病人及家屬相關衛教諮詢。 (3) 提供住院與出院醫囑指導。 7.臨床教學研究: (1) 協助學生教學。 (2) 協助並參與相關人員在職教育。 (3) 參與醫療品質管理提昇事宜。 (4) 參與醫學研究發展事宜。 8.行政管理業務: (1) 協助行政管理事宜,例如收集病室各項業務指標之相關資料(包括:人次、時數、工時管控系統、感染率等)。 (2) 參與財產及醫材管理。如有需要時,特殊耗材申報及申覆。 (3) 參與各項政策及工作細則之制定與推行。 (4) 協助各項電腦設計及資料輸入。 (5) 協助處理評鑑等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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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大學以上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醫品病安管理員】 (一)學歷:醫務管理、健康管理或公共衛生等相關大學(含)以上科系。 (二)專長:具備基本統計分析操作能力。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具有醫品課程學分或臺灣醫療品質協會上課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醫院核心業務: (1)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事宜推動。 (2)醫院評鑑及外部認證相關業務。 (3)參加政府公告計畫補助撰寫及成果報告。 (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業務。 2.臨時性業務交辦: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二)職務內容:管理上述「工作責任」內相關系統維運順遂、相關文書採購作業、相關督導整備及上級臨時交辦作業。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為時薪19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正式進用以雇一等一級39,87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0,87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醫療品質管理理論與實務相關內容、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相關議題、醫務管理概論。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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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碩士以上
(一)工作責任: 本院為澎湖地區主要的心理健康資源,致力於為當地居民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服務。諮商心理師在這個獨特的離島環境中,將協助居民處理心理問題,享受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並有機會持續提升專業能力,進行跨科協作,累積寶貴的臨床經驗。 1.心理評估與諮商服務 (1)負責提供心理健康評估,並針對情緒困擾、焦慮、抑鬱等問題進行個別諮商。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待遇,以及住宿和交通補助,確保員工能無憂適應澎湖的工作與生活。 (2)主持各類團體治療與支持小組,幫助病患在安全的環境中分享經驗,增強心理韌性。透過這樣的工作,能深入了解不同背景的病患,累積多元的實務經驗,提升專業能力。 2.心理健康推廣與教育 (1)參與並組織社區心理健康講座和工作坊,推廣心理健康知識,尤其針對青少年及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在此過程中,不僅能發揮專業知識,還能直接影響並改善社區整體的心理健康水平。 (2)與醫療團隊合作,推動各項心理健康宣導活動。澎湖特有的自然環境提供了舒緩壓力的理想場景,能在投入工作之餘享受大自然的愜意,紓解工作壓力。 3.與多學科團隊合作 (1)與精神科、內科等相關科別醫師合作,為心理及身體健康狀況複雜的病患提供綜合照護,確保病患的身心健康都得到最好的處理。跨科協作促進專業成長,拓展醫療體系中的影響力和專業網絡。 (2)對於長期心理問題患者,制定並執行個別化的長期追蹤計畫,確保患者得到持續的支持。由於澎湖工作壓力相對輕鬆,能有更多時間和空間專注於病患的個人需求,提供更深入的諮詢服務。 4.支持醫療人員與院內心理健康計畫 (1)作為醫院團隊的一員,需為醫護人員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幫助應對工作壓力,預防職業倦怠。 (2)鼓勵專業進修,並提供參與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培訓的補助,確保持續提升專業知識與技能。 (3)參與並推動院內員工心理健康計畫,促進整體醫療團隊的心理韌性與工作滿意度,進一步鞏固醫療環境中的健康文化。 (二)職務內容: 1.心理評估與諮商 (1)進行心理健康評估,提供個別與團體諮商服務。 (2)制定治療及追蹤計畫,協助長期心理問題患者。 2.心理健康推廣 (1)參與社區講座與工作坊,推廣心理健康知識。 (2)推動青少年及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 3.跨科協作:與其他科別合作,提供綜合心理與身體健康照護制定診療計畫。 4.提供員工職場心理健康支持,預防職業倦怠。 5.推動員工心理健康促進活動,提升團隊心理韌性。 6.參加醫療照護團隊討論會、學術會議和培訓,提升專業能力。 7.行政管理業務 (1)協助行政管理事宜,例如收集病室各項業務指標之相關資料。 (2)參與財產及醫材管理。如有需要時,特殊耗材申報及申覆。 (3)參與各項政策及工作細則之制定與推行。 (4)協助各項電腦設計及資料輸入。 (5)協助處理評鑑等行政事宜。 8.醫療部單位交辦事項。 9.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計畫執行。 10.臨時性業務交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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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高中以上
一、招考職缺及條件:【門診護理師】 (一) 學歷:高職(含)以上(護理科系)。 (二) 具備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三) 經歷:有臨床護理工作經驗較佳。 (四) 其他條件:無。 二、工作項目: (一) 工作責任: 1.主官(管)及上級交辦事項。 2.協助日常及醫院評鑑相關業務準備及執行協助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3.常規門診、功能性檢查室、碎石室及影像導引放射治療大樓(IGRT)之相關門診支援業務。 4.協助有效控制診間用物成本。 5.確定物品使用量充足(如:藥品、裝備、衛材、儀器)。 6.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 7.文書或採購類:基本文書操作與處理。 8.協助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二)職務內容: 1.主官(管)及上級交辦事項。 2.協助日常及醫院評鑑相關業務準備及執行協助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3.常規門診、功能性檢查室、碎石室及影像導引放射治療大樓(IGRT)之相關門診支援業務。 4.協助有效控制診間用物成本。 5.確定物品使用量充足(如:藥品、裝備、衛材、儀器)。 6.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 7.文書或採購類:基本文書操作與處理。 8.協助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三、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雇二等一級43,02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4,12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依勞基法規定。 四、考試項目: (一) 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 (二) 命題範圍:基本護理、臨床照護認知與技術、感控措施、人際溝通等等。 五、錄取標準: 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六、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6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 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 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 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 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 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 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 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 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 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健保。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享有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方面: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 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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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專科以上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治療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診斷相關儀器。 2.操作放射治療相關儀器。 3.操作放射核醫相關儀器。 4.配合單位排班,需輪值三班及假日出勤。 5.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製作放射治療固定模具。 3.電腦斷層模擬定位攝影。 4.拍攝放射治療驗證片。 5.執行放射治療療程。 6.執行放射診斷相關檢查。 7.核醫例行性醫療檢查任務執行。 8.參與或協助科內相關研究、教學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9.基本輻射防護工作。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雇二等一級43,02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4,12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輻射防護、輻射生物學、輻射度量、輻射劑量學、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等。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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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加護病房護理員」招募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加護病房護理員】 (一)學歷:具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學科系(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具護理師證書且可辦理執業登記者。 (三)經歷:有臨床加護病房護理工作年資滿一年經驗者。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配合護理長執行各項業務推動,並適時反映單位問題。 2.協助有效控制病房用物成本: (1)確定使用量充足(如:藥品、裝備、衛材、儀器)。 (2)保持病房用物功能良好。 3.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4.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5.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二)職務內容: 1.長官臨時交辦事項(為必須明列項目)。 2.為三班護理照護性質之輪班工作。 3.完成該班應該完成之相關表單及評估、測量生命徵象、靜脈注射、傷口處理及照護、病人急救、輔助醫師執行相關侵入性治療用物準備及遞物,和相關醫療輔助行為;收新病人及病人出院相關事宜、CI30轉診時轉運病人,以及檢查相關準備事宜。 4.協助病人翻身、進食(灌食)、更換尿布、倒尿袋、尿壺、服藥、擦澡、換床單、環境清潔、病人醫療用物準備及廢棄物處理、護理工作車整理及補衛材;保持單位用物功能良好,裝備使用後歸位及清潔;管理配膳間冰箱。 5.衛材裝備收整及維護相關事宜。 6.協助於護理站接應各式庶務諮詢-如接電話、紅鈴處理、線上報修、病人安全事件通報、火警時緊急應變及病人疏散、緊急大量傷患或災難事件之人力支援。 7.配合護理長臨床護理教育及研究之推動。 8.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護理臨床工作,以維護照護品質及各項技術之正確性,並不定期檢討與反映。 9.配合護理科單位間人力支援調度,以及功能班任務指派。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二等一級49,360起薪(含地域加給), 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50,650元(含地域加給)。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基礎醫學、基本護理技術、內外科護理學、檢驗檢查及相關異常值之照護、急重症護理學。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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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心導管室技術員(放射師)」招募 一、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 二、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心導管室技術員(放射師)】 (一)學歷:專科以上放射科系畢業。 (二)具備證照:放射師執照。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 1.到職後需取得ACLS證書。 2.需上手術台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需穿鉛衣)。 3.可接受24小時輪班制度。 4.需接受總院心導管室技術員訓練。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平常上班時間於心導管室協助病患準備心導管檢查事宜。 2.負責操作心導管設備,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 3.協助心導管室裝備管理及保養。 4.與其他心導管室人員輪流值班。 5.協助心臟內科其餘檢查事務。 6.心導管室之評鑑相關事務。 (二)職務內容: 1.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2.於心導管室協助病患準備心導管檢查事宜。 3.負責操作心導管設備,須穿鉛衣,手術台上協助醫師進行心導管檢查與治療。 4.心導管術後之移除導引鞘及止血。 5.心導管書面報告之整理與歸檔。 6.影像報告之製作及擷取,光碟片燒錄歸檔。 7.協助心導管室裝備及衛材管理及保養。 8.與其他心導管室人員輪流值班(24小時值班制度)。 9.值班期間可不住在醫院內,但為因應責任急救醫院評鑑,需於通知後30分鐘內到達醫院。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7,560起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8,79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心臟解剖學、基本放射學、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基本心電圖判讀及緊急處置。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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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大學以上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放射科技術員(醫事放射師)】 (一)學歷:具國內外放射相關科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具備證照:須具醫事放射師證書、輻射防護人員證書或測驗及格通知書。 (三)經歷:有臨床放射治療相關工作經驗較佳。 (四)其他條件:無。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操作放射診斷相關儀器。 2.操作放射治療相關儀器。 3.操作放射核醫相關儀器。 4.配合單位排班,需輪值三班及假日出勤。 5.主管交辦業務。 (二)職務內容: 1.該類人力整體運用規劃:任用後由單位負責規劃運用。 2.製作放射治療固定模具。 3.電腦斷層模擬定位攝影。 4.拍攝放射治療驗證片。 5.執行放射治療療程。 6.執行放射診斷相關檢查。 7.核醫例行性醫療檢查任務執行。 8.參與或協助科內相關研究、教學評鑑與行政業務工作之推展。 9.基本輻射防護工作。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聘一等一級47,560元起薪(含地域加給),俟114年度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點要點附表修正生效後待遇調整為48,79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輻射防護、輻射生物學、輻射度量、輻射劑量學、游離輻射防護法規等。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薪資與福利措施 一、福利津貼: (一)地域加給:每月可領7,150元(依規定調整)。 (二)休假獎金:最多可申領16,000元。 (三)年終獎金:每年有年終獎金(約1.5個月)。 (四)醫勤獎助金:按月發放。 二、保險: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三、工作時數: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四、其他福利:本院員工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本院門診掛號費、員工配偶及直系親屬亦享有特殊之醫療優待。 五、休假規定:依本院「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住宿:有提供員工宿舍(床位有限,外縣市人員優先),住宿無須付費,宿舍內部附設有衛浴設備、洗衣機、烘乾機、曬衣場、飲水機、電視機等設備。 七、簽約:通過試用期(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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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截止日期:至114年4月29日17時止(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甄試日期:俟收迄履歷完成資審後,另行電話通知甄試事宜。 四、招考職缺及條件:【醫務行政助理】 (一)學歷:專科(含)以上(會計、管理或護理相關科系) (二)具備證照:無。 (三)經歷:無。 (四)其他條件: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能執行中英文輸入;具本國國籍、不可雙重國籍。 五、工作項目: (一)工作責任: 1.輪班性質。 2.協助辦理病人出入院之相關文書作業。 3.負責病人醫療治療及照護相關帳務之輸入及查詢。 4.協助辦理病人醫療住院證明及各類診斷證明書之申請。 5.負責醫療照護病歷之整理、借調及歸還。 6.辦理出院病人結帳及門診預約。 7.負責病房醫療照護所需藥物、衛材及各類文具物料(表格、清潔用品、防護具、資訊耗材)等用物之申領、清點、統計及歸位。 8.協助護理站相關臨床行政庶務及回應病人及家屬相關諮詢。 9.協助醫療團隊聯繫相關專業人員,讓醫療臨床運作順遂。 10.協助醫院評鑑、督考及臨床相關資料數據統計。 11.協助完成單位主管及上級交付之事項及任務。 (二)職務內容: 1.協助辦理病人出入院之相關文書作業。 2.負責病人醫療治療及照護相關帳務之輸入及查詢。 3.協助辦理病人醫療住院證明及各類診斷證明書之申請。 4.負責醫療照護病歷之整理、借調及歸還。 5.辦理出院病人結帳及門診預約。 6.負責病房醫療照護所需藥物、衛材及各類文具物料(表格、清潔用品、防護具、資訊耗材)等用物之申領、清點、統計及歸位。 7.協助護理站相關臨床行政庶務及回應病人及家屬相關諮詢。 8.協助醫療團隊聯繫相關專業人員,讓醫療臨床運作順遂。 9.協助醫院評鑑、督考及臨床相關資料數據統計。 10.協助完成單位主管及上級交付之事項及任務。 六、薪資與福利:試用期及正式進用以時薪190元起薪。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發放標準,本院員工有勞健保、住院期間享有病房費優待,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七、考試項目: (一)筆試(選擇題、是非題、問答或申論)及口試。 (二)命題範圍:重大傷病,健保給付及衛材管理之相關知識。 八、錄取標準:筆試70%、口試30%,筆、面試成績任一單項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檢附資料:個人簡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等。【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90號,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醫務行政室 人事招募員吳小姐收】。 十、一般規定:經考試通過但具有下列1至8項情形之ㄧ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檢附資料不全或不合格者。 (二)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或緩刑在案者。 (四)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者。 (六)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 (七)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八)曾於公務機關或國防單位任軍、文職期間有思想、品德、操守等不良記錄者。 (九)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通過本分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方可辦理進用。 十一、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6-9211116#59923人事招募員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時間內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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