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航律師簡介 ●泰雅族 本人於民國72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當時熱衷於原住民運動,一直希望原住民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社經地位得以在法律上有所保障,民國80年考上律師,成為原住民第一位專業律師,經衡量本身的興趣及對於族群的責任後,召集了許多原住民的法律專業菁英,於民國83年在南投縣成立第一個以原住民服務為取向的律師事務所,成為台灣原住民第一位執業律師,專門處理原住民的法律事務,及受邀從事各政府機關團體原住民法律問題之諮詢及研究報告,後來於90年更前進後山,在花蓮市成立分事務所,擴大服務對象,為鄉親建立一個提供專業法律諮詢及個案服務的地點。(花蓮分所於103年與桃園所合併)。 近幾年社會快速發展,原住民同胞自原鄉往都市移動之情形越來越明顯,在我的執業服務過程中,發現許多原住民同胞成為都市新移民,為了可以提供隨時隨地的服務,使原住民同胞們都可以用最輕鬆的負擔,享受到最完善的相關諮詢訴訟服務,我們更以自原鄉進軍城市的豪情,95年在桃園地區成立第一個專責服務都會原住民的律師事務所,並且以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為名,為原住民同胞提供一分最優質的服務。 事務所成立至今己邁入第三十二年個年頭,我們匯集了一群具備深厚法律專業素養,實力堅強的團隊,深獲族人信賴及信託。未來,本人及全體事務所員工,將稟持以往多年在工作上認真負責的精神及態度,兼顧人道,弱勢族群之關懷繼續提供最完善的服務給廣大群眾。 ●曾任主要職務:財團法人921震災重建基金會董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顧問、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顧問、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協會監事、民間司改會族群和諧信託基金諮詢委員、台中縣(市)及南投縣第七屆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法規會委員、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法律扶助律師、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專屬法庭設置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南投律師公會第一屆監事、、紐西蘭毛利土地法庭訪查員、桃園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等、、。
1. 受聘常年法律顧問。 2. 民、刑事、行政訴訟、稅務救濟案件。 3. 各項法律問題諮詢。 4. 代撰各類法律文件及書狀。 5. 國內外契約撰寫及見證。 6. 專案法律意見研究報告書。
1. 週休二日。 2. 享勞保、健保、保退、其餘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