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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前身係「臺灣省司法保護會」,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設立,五十六年七月更名為「臺灣更生保護會」,受臺灣高等法院、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監督,辦理臺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出獄人等保護工作,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由於政府重視此項工作,司法行政部於六十一年以命令核定臺灣更生保護事業規則及其施行細則,並於六十四年三月起草更生保護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於六十五年四月八日由總統公佈實施,本會隨即於同年十一月十一日改組,依更生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受司法行政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六十九年七月一日院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增設保護司,掌理更生保護業務之策進、規劃、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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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總會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7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66-1號(總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人事組唐組長:aca215@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人事組唐組長,電話(02)2737-1232轉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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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台北市中正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7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桃源街21號(臺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起薪(調薪後含風險加給津貼2,075元)。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臺北分會劉主任,電話(02)2375-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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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台北市士林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5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士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士林分會黃主任:after-care111@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士林分會黃主任,電話(02)283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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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新北市土城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6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新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新北分會陳主任:after-care236@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M06(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新北分會陳主任,電話(02)2260-8369。
應徵
5/02
桃園市桃園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6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桃園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桃園分會吳主任:tyc.aftercare@gmail.com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桃園分會吳主任,電話(03)3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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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新竹縣竹北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4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161號(新竹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新竹分會楊主任:after-care300@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新竹分會楊主任,電話(03)668-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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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苗栗縣苗栗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0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苗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新竹分會楊主任:after-care360@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苗栗分會楊主任,電話(037)361-120。
應徵
5/02
台中市西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4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中市自由路1段91號(臺中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 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臺中分會李副主任,電話(04)2223-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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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南投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南投市中興路757號(南投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南投分會鄭副主任,電話(049)224-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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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鎮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雲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雲林分會李主任:after-care632@mail.moj.gov.tw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雲林分會李主任,電話(05)63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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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總會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嘉義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或電子郵件傳送嘉義分會鄭副主任:aftercare600@gmail.com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嘉義分會鄭副主任,電話(05)277-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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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台南市安平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總會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6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臺南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39,875(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臺南分會莊主任,電話(06)297-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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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高雄市前金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5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49號1樓(高雄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高雄分會吳主任,電話(07)2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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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橋頭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橋頭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橋頭分會謝副主任,電話(07)612-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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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屏東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屏東市棒球路10號2樓(屏東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屏東分會紀副主任,電話(08)755-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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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台東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臺東市浙江路310號(臺東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至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臺東分會賀副主任,電話(089)3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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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優依序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花蓮市府前路15號(花蓮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花蓮分會徐主任,電話(03)823-0418。
應徵
5/02
基隆市信義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基隆市東信路178號(基隆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調薪後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基隆分會曹主任,電話(02)2465-4123。
應徵
5/02
澎湖縣馬公市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023~45,173元
一、甄選職務:個案管理師。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四、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五、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七、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09號(澎湖分會)。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或委託親友送達辦公室。 九、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網站公告本會及所屬各分會約聘個案管理師公開甄選資訊附件檔,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十、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25日止。 十二、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分會甄選錄取人員待總會核定後生效。 十三、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十四、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41,023元(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十五、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十六、聯絡人:澎湖分會蔡副主任,電話(06)921-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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