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經歷不拘專科
一、工作內容:本會醫審、法制、醫倫、出版等委員相關事務以及會內一般會務工作。
(1)法令制度委員會
牙體技術師法草案追蹤、護理人員法草案修訂、推動牙醫助理認證(證照化)、口腔衛生師法草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相關內容、處理會內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各會員公會及所屬會員法律諮詢服務。
(2)醫事審議委員會
承辦牙科醫療制度及醫療法等相關業務、關於醫療糾紛之調查及責任鑑定事項、關於發佈處理醫療糾紛新聞事項、協助調解醫療糾紛事件、爭取參與衛生主管機關醫事評鑑工作相關業務及其內容、醫療廢棄物感染相關事宜制定與研擬、法醫人身鑑定工作、流感防疫工作(H1N1)、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辦理牙醫師超額醫療責任險、過度醫療相關問題之研討與評鑑、與全國醫療院所相關之業務、教學機構評鑑等。
(3)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
辦理案題決議事項、檢送工作報告、送審紀錄、執行情形簡報、案題及其附件、預算暨計畫、委員會重要報告等。
(4)醫學倫理委員會
委員會議召開與執行決議內容、工作年度計畫暨工作報告等、辦理案題決議事項、檢送工作報告、送審紀錄、執行情形簡報、案題及其附件。
(5)出版委員會
委員會會議召開與執行決議內容、台灣牙醫界出刊與招投標等相關事務、牙醫師實用手冊出刊相關事務、會員名錄每三年出刊一次等相關事務。
(6)公共關係委員會
製作本會理監事名片、通訊本及聯絡表、登陸及回覆公關理事長行程、處理白帖及輓聯(花籃)訂購。
(7) 參加派外會議並撰寫紀錄。
(8) 上級交辦、會辦事項及配合本會會內職務調整或調動之需求。
二、秘書處:上級交辦、辦理大會交辦事項。
三、配合本會會內職務調整或調動之需求,一年一聘,每年評估其工作效能。
四、上級交辦、會辦事項。
五、配合上級長官交辦及會辦各項事項。
六、配合本會會內職務調整或調動之需求,一年一聘,每年評估其工作效能。
七、薪資待遇:
1.二專、五專 35,510元(試用期32,489元)
2.三專36,570元(試用期33,390元)
3.大學38,690元(試用期35,510元)
4.研究所 39,909元(試用期35,510元)
◎◎備註:福利事項,如下:
(1)會務人員參加公辦之勞工及全民健康保險。前項費用得按政府規定依比率補助之。
(2)慶生活動、制服補助、旅遊補助、團體保險補助、每年身體健康檢查。
(3)獎金:春節一個月薪資,若未滿一年依其到職日計算比例,另每年7月、11月及年終依工作能力及狀況考核,並提供考核獎金。
月薪32,489~39,9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