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藥師法規定於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奉 內政部(六九)台內社字第八四八八九七零號令設立。 本會計有廿五個會員,分別為: 基隆市藥師公會、臺北市藥師公會、新北市藥師公會、桃園市藥師公會、新竹縣藥師公會、 新竹市藥師公會、苗栗縣藥師公會、臺中市藥師公會、臺中市新藥師公會、南投縣藥師公會、彰化縣藥師公會、雲林縣藥師公會、嘉義市藥師公會、嘉義縣藥師公會、臺南市藥師公會、臺南市南瀛藥師公會、高雄市藥師公會、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屏東縣藥師公會、臺東縣藥師公會、花蓮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澎湖縣藥師公會、金門縣藥師公會、連江縣藥師公會
本會任務: 1.關於國內外藥學事業之調查、研究及發展事項。 2.關於藥師業務之輔導及福利事項。 3.關於藥師共同權益之維護及增進事項。 4.關於協助政府推行法令及建議興革事項。 5.關於協助推行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事項。 6.關於藥物、食品、化粧品、毒物及有關公共衛生之檢驗、鑑定及證明事項。 7.關於藥學及會務出版物發行事項。 8.關於促進會員組織之健全及發展事項。 9.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10.關於政府機關、團體或會員對藥學上之委託或諮詢事項。 11.關於促進醫學制度、藥學教育、藥事行政等建設性事項。 12.關於藥業糾紛之調處與仲裁事項。 13.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