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經歷不拘大學以上月薪39,960~50,760元
辦理長期照顧管理相關工作、撰寫長期照顧服務相關企劃及執行
不接受104投遞履歷
意者請備履歷表(履歷表請至衛生局官網下載)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等影本),
(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程小姐收(請註記應徵強化整備長期照顧行政人力-行政專員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 合於初審條件者,公告於本局網頁,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2. 薪點依據「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人員進用薪級標準表」辦理(第一年支薪39,960元;領有社工師、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或具社工、醫學或長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者,第一年支薪42,120。得依年資及考績逐年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