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經歷不拘高中以上月薪30,000元以上
1. 在設計者、舞台監督或演出單位的要求下,安排好適當的燈光器材如:燈具、控制台、節光器、變壓器、燈光色片夾、效果片、色紙…等。音響器材如:控制台、擴大機、雙卡錄音座CD座、盤帶機、混音器、喇叭、麥克風、音效帶、唱片,CD片……等。
2. 依設計者所設計之作業流程分別予以調光、調音並輸入電腦。
3. 在演出時聽令舞台監督、執行工作。
4. 撰寫演出後工作報告,並彙整保存色片、效果片、錄音帶、唱片、及CD片等。
5. 規劃管理燈光、音響及維護場地安全。
6. 保養並修護各項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