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1年以上大學月薪30,000~45,000元
壹、工作事項
一、民事、刑事暨行政各類書狀撰寫
二、律師函撰寫
三、法律意見撰寫
四、強制執行書狀撰寫
五、支付命令等非訟文書、契約撰寫
六、法院查封在場指封、指界
七、簡易或調解案件代理出庭
貳、必要時支援行政人員完成以下部分工作
一、影印資料、律師函及書狀製作、卷宗整理。
二、客戶接待及事務所整理及清潔。
三、郵局、戶政、地政、法院等機構申請文件及遞狀。
四、協助處理律師連絡法院、地檢署及當事人。
五、登記庭期、提醒律師及當事人開庭時間。
六、登記律師待擬書狀提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