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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立法院於民國99年11月16日第七屆第六會期三讀通過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總統於同年12月8日公布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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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商品 / 服務項目

一、研究:從事長期性、系統性及整體性研究,如進行K-12課程、教材、教學、教科書、評量工具之研發及資料庫之建置等。 二、研習:提供教育領導人才進修與教師專業成長管道。 三、服務:教育研究成果之推廣及教育資訊諮詢服務。

福利制度

◆ 獎金/禮品類 1.年終獎金 ◆ 請/休假制度 1.週休二日 2.特休/年假

工作機會

廠商排序
11/06
嘉義縣民雄鄉經歷不拘大學以上月薪33,800~38,617元
1. 辦理教育部國教院研究計畫之相關業務 2. 協助各項會議之準備、資料彙整 3. 協助其他計畫資料或圖像之處理 4. 協助管理線上測驗平台 5. 其他計畫主持人交辦事項。
應徵
3/25
新北市三峽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6,300元以上
一、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具學士學位(含)以上資格者。 (二) 具備文獻蒐集整理能力,對偏鄉小校等研究有興趣者。 (三) 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四) 需配合鄉村小校轉型計畫至相關地點出差。 (五) 能承擔行政業務,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 二、工作項目 (一) 執行本院「鄉村小校轉型試辦計畫之先期規劃研究」 (含研究業務及行政業務)。 (二) 協助蒐集與整理研究文獻及相關資料。 (三) 協助中心行政庶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本案人員需視業務需求配合至其他地點出差)。 四、薪資 (一) 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學士第1級薪資每月36,300元,碩士第1級薪資每月41,500元(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二) 曾任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公務機關及民間公司相關工作經歷,得檢附服務優良等具體證明文件,於試用期後,經用人單位專案簽准後,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五、工作時間 (一) 自114年4月1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4年9月30日止(若代理原因提前結束,契約即終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聘任至9月30日)。 (二) 專任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
4/23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65,004元
一、研究計畫撰寫與執行:設計並撰寫語文教育相關研究計畫,協助執行並完成研究成果。 二、跨領域整合:結合語文教育與系統技術,參與數位工具或平台的設計與應用,推動語言教育創新發展。 三、數據處理與分析:協助語文教育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並撰寫研究報告或學術論文。 四、技術應用與支援:運用數位化技術或自然語言處理工具,支持語文教育研究與數位轉型應用。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
5/09
新北市三峽區經歷不拘博士月薪65,004元
一、計畫名稱:國家教育研究院「社會情緒學習研究室」工作計畫 二、計畫期程:自民國114月5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第一階段) 三、職稱:博士後研究 四、需求人數:1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地點: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依計畫主持人實際要求調整,並依計畫需要出差協助。 七、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具教育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博士應屆畢業可,惟錄取報到前須取得正式博士學位畢業證書)。 (二)具備教育心理學、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等之研究與實務經歷者尤佳,包含研究計畫參與、論文發表以及實務工作等。 (三)熟悉量化與質化研究方法,且具良好學術寫作與研究綜整分析能力。 (四)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同時具獨立研究與問題解決能力以及良好團隊合作精神與跨領域溝通能力。 八、工作項目: (一)協助計畫之文獻彙整、資料收集分析以及宣導說明。 (二)協助研發課程指引、教師實踐指標、課室評量指標、課程示例等。 (三)協助計畫之行政工作。 (四)協助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推動及本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九、薪資: (一)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博士級第1年月薪新臺幣65,004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於114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依114年度在職比例核支)。 (二)依本院「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本院初任專任約用人員,於試用期通過後並經本院及教育部同意得採計其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 十、工作時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案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彈性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7:30至9:30刷卡上班、16:30至18:30刷卡下班,全天上班時間8小時,12:30至13:30為中午休息時間。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
5/09
新北市三峽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41,500元
一、計畫名稱:國家教育研究院「社會情緒學習研究室」工作計畫 二、計畫期程:自民國114月5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第一階段) 三、職稱:專案助理 四、需求人數:4名(正取4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地點: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依計畫主持人實際要求調整,並依計畫需要出差協助。 七、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具教育相關領域之學士或碩士學位(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應屆畢業可,惟錄取報到前須取得正式學位畢業證書)。 (二)具備教育心理學、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相關議題之計畫參與、論文發表以及實務工作經驗者等尤佳。 (三)具圖文影音編輯等科技整合能力應用者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同時具獨立研究與問題解決能力以及良好團隊合作精神與跨領域溝通能力。 六、工作項目: (一)協助計畫之研究與行政工作,包含研究資料蒐集與彙整,辦理各項諮詢會議、研討會議活動以及參訪交流等。 (二)協助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之相關行政事項。 (三)協助本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七、薪資: (一)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核定薪資,碩士級第1年月薪新臺幣41,500元起,學士級第1年月薪新臺幣3萬6,300元起,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於114年12月1日仍在職者,依114年度在職比例核支)。 (二)依本院「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本院初任專任約用人員,於試用期通過後並經本院及教育部同意得採計其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 八、工作時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 (二)專案人員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彈性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7:30至9:30刷卡上班、16:30至18:30刷卡下班,全天上班時間8小時,12:30至13:30為中午休息時間。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應徵
5/09
新北市三峽區經歷不拘大學部分工時(月薪)5,000元
一、計畫名稱:國家教育研究院「社會情緒學習研究室」工作計畫 二、計畫期程:自民國114月5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第一階段) 三、職稱:兼任助理 四、需求人數:5名 五、聘任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地點:本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或依計畫主持人實際要求調整,並依計畫需要出差協助。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教育相關領域之學士(含)以上在學學生或畢業者(外國學位證書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同時具獨立研究與問題解決能力以及良好團隊合作精神與跨領域溝通能力。 (三)具圖文影音編輯等科技整合能力應用或統計能力者尤佳。 八、工作項目: (一)協助計畫之會議紀錄轉譯等資料彙整、研究資料繕打與彙整。 (二)支援計畫諮詢會議、研討會之相關行政聯繫及活動現場機動支援工作。 九、薪資: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每人月薪新臺幣5,000元。 十、工作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月每人最高時數25小時,依實際上班時數計算薪資,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應徵
5/12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6,300~41,500元
一、辦理計畫的各類英語文語料招標採購、英語文語料庫擴充及推廣等計畫相關事項等工作。 二、辦理計畫的資料蒐集、彙整分析及英語文語料庫(包括英語文書面語語料、口語語料、中介語語料及中英雙語平行語料等)推廣活動之會議聯繫、經費核銷等相關行政工作。 三、本計畫相關工作等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
5/12
新北市三峽區經歷不拘大學月薪36,300元
一、工作地點: 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二、薪資:月薪36,300元 (依本院「專任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給薪)。 (需依規定扣除勞保自付額及健保自付額)。 三、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學位。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如有課程規劃、研習辦理或影片剪輯經驗、具備AI工具使用能力者尤佳。 四、工作內容: 1、研習課程規劃與執行。 2、講座邀約、學員調訓與生活輔導等工作。 3、數位研習教材及成果編輯等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 1、自114年6月16日起聘(依錄取者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6月15日止(契約期間6個月以上之新進專任人員應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評通過正式僱用;僱用期間因代理原因提前結束,契約即終止)。 2、上班時間依本院「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規定。上班日與放假日,依照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相關調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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