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產業類別

聯絡人

林先生

產業描述

醫院

電話

暫不提供

資本額

傳真

暫不提供

員工人數

5500人

地址

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2樓人事室


一、為使市立醫院經營更有效率,服務、教學、研究品質更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已整併原十家醫療院所,包括六家綜合醫院(中興、仁愛、和平、婦幼、陽明、忠孝)、三家專科醫院(市療、慢性病防治院、中醫醫院)、一家性病防治所而成,下設九個院區,組織規程上並設置醫療單位二十三部一中心五十四科三十組、行政單位一中心十二室及四組三十股、十九股。將原有十家市立醫療院所整合成為「一個聯合醫院、九個院區」的模式後,仍持續以現有的據點繼續服務全體市民。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顯示全部

主要商品 / 服務項目

(1)跨院區掛號 (2)跨院區批價退(補)費 (3)跨院區電子病歷傳送 (4)跨院區申請醫療費用證明 (5)跨院區病歷資料影印申請 (6)提供看診科別服務查詢 (7)設置診斷書服務處 (8)各項醫療費用證明申請 (9)愛心服務台,提供老人專人服務掛號

顯示全部

福利制度

獎金福利: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 休假福利:員工陪產假、育嬰假。 保險福利:勞保、健保、員工/眷屬團保。 娛樂福利:自強活動。 其他福利:勞保、健保、績效獎勵金、生日禮券、進修補助、員工餐聽、制服等。 ※各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差異,實際請依面試時面談內容為準。

工作機會列表

2/26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大學以上
**欲報名職缺者,請勿透過104投遞履歷,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師招募專區」網站https://goo.gl/JuAwqL, 【下載報名表】並寄送到:A5548@tpech.gov.tw。 一、職務名稱:約用藥師 二、職缺名額: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 (請電詢) 三、聯絡窗口:院本部藥劑部 邱小姐 電話:(02) 2555-3000分機2791 四、薪資待遇: 1.基本月薪 71,800-78,800 元起 (新進滿一年年薪約93-102萬起,含藥師專業進階 P0-P4、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簽約獎金)。依年度考績晉級穩定調薪。 2.基本收入外,其他尚有豐厚獎金如每月績效獎金、每年年終結餘獎勵、各式教研獎勵金、各式統籌獎勵、化療津貼、中藥調劑津貼等均另計。 3.大夜津貼600/天、小夜津貼300/天,每月包班15天以上,大夜津貼650/天、小夜津貼350/天;加班費及不休假獎金另計。 4.完善且多元化藥學教育訓練及藥師進階制度,發放進階獎金P0-P4:8,778~15,778/月,並設有他院轉入P1-P4制度及碩士、6年制跳級制度。 5.休假採計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年資。 6.輪值班24小時者,隻身且設籍於北北基以外,並符合本院宿舍申請資格,可申請入住本院宿舍,惟任職滿3個月且申請後,未有宿舍得以使用,則可申請宿舍津貼每人每月2,000元。 7.簽約獎金可達6萬/人(任職滿6個月簽訂服務契約2年發給獎勵金2萬,至多3次)。 8.每名藥師均享有勞健保、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藥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學協會費獎勵(4,000元/年/人)、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補助獎勵,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依地區及類型補助3萬-10萬/次/年,研究論文發表獎勵金,實習生及PGY教學獎金、PGY教師授課800-1,600/月。 9.本院鼓勵在職碩/博士進修,設有公假公費補助機制。 10.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可進一步洽詢院區細節。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藥學系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4.繼續教育積分須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其它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六、工作地點: (一)綜合院區: 1.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4.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二)專科院區: 1.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2.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3.林森中醫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昆明街100號) 4.昆明院區(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三)院本部藥劑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綜合院區、專科院區: 1.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臨床藥學服務、藥物諮詢、社區公衛藥事照顧服務。 2.綜合院區含中藥及特殊藥品調劑作業,中醫院區無大夜班輪值。 3.其他交辦事項。 (二) 院本部 (藥事行政作業): 1.藥品採購、聯標、庫存管理、藥品主檔新增維護、資訊需求等 2.教學研究訓練規劃、調劑作業標準化、藥事品管/病人安全作業規畫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下載藥師甄選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A5548@tpech.gov.tw)或郵寄方式報名。 (二)其他應繳證件請於面試當日繳交。 (三)聯絡人:請參照各院區窗口。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各院區聯絡人。 十、繳交證件: 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藥師甄選報名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5.中藥學分證明影本。 6.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8.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筆試(測驗範圍:藥學相關)60%、面試40%,總分75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銓敘部100年9月2日部退三字第1003422855號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轉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月薪71,800~78,800元
應徵
3/20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護理人員/工時護理人員 二、工作內容:護理工作。 (一)出缺單位:門診、內外婦兒科病房、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急重症單位…等。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三、薪資待遇: (一)病房護理師(不含門診) 1.月薪52,568~54,568元(不含夜班費及各項獎勵津貼),每年薪資依考核成績調整 2.獎勵金:4,000~11,000元/月 3.夜班費津貼: 小夜班500元/700元(≧15天包班)/班、大夜班800元/1,000元(≧15天包班)/班、衛福部夜班補助津貼:小夜每班550元/大夜每班950元;額外醫院補助津貼:白班每班200/元、專業能力進階1,800-4,500、教研獎勵金及簽約獎金。 4. 福利: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等。 (二)部分工時護理人員:特殊病房及一般病房時薪277元,其餘單位時薪227元,每日工作至少4小時,每月不得低於40小時,班別以白班及小夜班為原則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助產師(士)證書。 五、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2 2.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3.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02)2388- 9595#2514 4.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5.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2835-3456#5162 6.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2726-3141#1607 7.林森院區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連絡電話:(02)2591-6681 # 1320 8.中醫昆明院區 (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連絡電話:(02)2388-7088# 1114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各院區聯絡人。 七、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李小姐2555-3000分機2478)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八、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月薪52,000~54,0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士林區1年以上專科以上
一、單位:陽明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年薪為82-96萬元,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統籌獎勵金、執照獎金,不含加班及值班費。獎勵金部分請電洽吳小姐,電話: (02)2835-3456轉6322)。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臨床麻醉經驗一年以上,可含麻醉訓練一年,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2)麻醉護理師證書。或為期 1 年之麻醉訓練結訓證書。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麻醉護理工作(手術麻醉中全期病患監測照護)。 (二)協助醫師麻醉術前訪視及麻醉後的追踨。 (三)麻醉後恢復室病人照護並送回病房。 (四)因工作需求,需要加班及輪值班。 (五)特殊個案追踨、及相關報表的統計。 (六)麻醉科藥品(管制藥品)管制、衛材及設備之管理。 (七)參與在職育、麻醉醫師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麻醉科連絡電話:02-2835345轉6322;人事室魏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瀏覽。】 【以郵戳為憑】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二、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年薪820,000~960,0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1年以上高中
一、單位: 院 區 聯絡人 電話 中 興 郭倚翠小姐 2552-3234 分機:3628 Email:A0314@tpech.gov.tw 仁 愛 鄭與文小姐 2709-3600 分機:8159 Email:A3334@tpech.gov.tw 和平婦幼 王映茹小姐 2388-9595 分機:2310 Email:A4329@tpech.gov.tw 忠 孝 楊承翰先生 2786-1288 分機:8131 Email:A4158@tpech.gov.tw 手機:0905211583 陽 明 牟珮綾小姐 2835-3456 分機:5132 Email: A4692@tpech.gov.tw 松 德 黃寶玉小姐 2726-3141 分機:1103 Email:A0937@tpech.gov.tw 林森中醫昆明 鄭淑瑗小姐 2591-6681 分機:1333或 2388-7088 分機:3599 Email:A1592@tpech.gov.tw 二、職稱:員五級約用事務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月薪約31,717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經歷: 1. 學經歷: (1) 副學士以上學位。 (2) 高中職畢業,且工作經驗一年以上。(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請詳閱九、繳交證件(一)應繳證件說明) 2. 其它要求: (1)熟悉電腦軟體操作,具醫院相關工作經驗及護理醫管背景者尤佳。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證照:無。 六、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1.中興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醫事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6.松德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7.林中昆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七、工作項目:門、急診及住院櫃檯掛號、批價及收費工作(需配合輪值大、小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一)出缺單位:各院區醫療事務課批掛櫃檯。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八、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各院區聯絡人。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高中職畢業請檢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為副學士學位,工作經歷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十、甄試方式: (一)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測驗範圍:基礎健保醫務管理常識與邏輯測驗。
月薪31,717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單位:社區安寧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 約用護理人員:年薪約42~49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年約4~11萬元(不含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獎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擁有甲類或乙類安寧居家證書者。 六、工作地點:院本部社區安寧發展中心(臺北市鄭州路145號),依業務狀況外派各院區支援。 1.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七、工作項目: 1.安寧居家護理服務業務推展與執行。 2.瞭解個案與家屬的需要與狀況,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 3.執行安寧居家療護、善終準備及臨終關懷服務。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中心聯絡人黃小姐(02)25553000分機 2840。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網頁(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ccms_cs=1)瀏覽。
月薪35,000~37,0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瀏覽。
待遇面議
應徵
3/20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職稱:部分工時人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松德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三、工作內容 (一)公文、檢體、藥品及各項用品輸送。 (二)病人檢查接送。 (三)交換UD車及物品準備及維護。 (四)需輪三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遇:時薪新台幣190元,另享有勞健保、員工制服。 五、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 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歷:國小以上畢業。 (三)其它要求: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並配合輪班作業 六、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1.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2 2.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3.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02) 2388-9595#2514 4.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5.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6.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 八、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2555-3000分機2478)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實作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庶務傳送招募專區/網站參閱(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
時薪19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單位:中興院區護理科 二、職稱:約用服務員(陽明院區供應室)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24,000~2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中以上畢業。 3.證書(照):須具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證明或高壓容器或鍋爐操作證照。 4.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109年5月15日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實作)70%,總分7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儀器及器械管路清洗、保養、打包及歸位;各類包布折疊打包。 (二)依照設備操作標準作業流程與查核機制,執行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之業務。 (三)病人檢查、會診、治療之傳送與協助復位。 (四)病人檢體傳送及登記本歸位。 (五)藥品、衛材、資材領用;醫療儀器借用並歸位及整理。 (六)業務相關文件借閱、歸還、傳送、歸位及整理。 (七)緊急事項處理。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護理科沈小姐:聯絡電話02-25523234轉3263;人事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05,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月薪28,59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二、職稱:居家服務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三、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四、工作內容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身體照顧服務(實際服務項目依本市社會局訂定之年度實施計畫為準)。 2.轉介服務:受託單位受理申請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服務時,需報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指定單位同意,並協助完成個案服務轉介相關事宜。 五、待遇:月薪約3.6~3.7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六、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5.已接受「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及「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者優先。 七、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照顧區域(大同區) 2.仁愛院區照顧區域(大安區) 3.和平婦幼院區照顧區域(中正區) 4.忠孝院區照顧區域(南港區) 5.陽明院區照顧區域(士林區)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請電洽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外籍照服員資格(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1.條件:依親居留、新住民獲准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檢附證明:個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正本資料。 3.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影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室李小姐2555-3000分機2569)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或電腦實作測驗)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考題範圍:照顧服務員訓練內容和工作範圍。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4785F153244AE0DA)「居家服務員招募專區」公告參閱。 *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月薪36,000~37,000元
應徵
3/25
台北市南港區經歷不拘高中以下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4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張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廣慈博愛園區衛福大樓5樓廚房,到職後,前3個月先至忠孝院區培訓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6170@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月薪36,6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安區經歷不拘高中以下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 二、職缺名額:正取 6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 / 約用服務員月薪約32,1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月薪32,120~36,600元
應徵
3/20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病房助理。(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工作內容:維護病人個人衛生、協助病人進食、活動、安全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工作地點: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2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聯絡電話:(02) 2388-9595#2514 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聯絡電話:(02) 2391-6471#1070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四、薪資福利: 1、月薪約35,000~36,000元(不含夜班費及各項獎勵津貼);年薪約440,000-610,000元(內含本薪、職務加給、生活津貼、單位津貼、工作津貼、常任津貼、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等) ,薪資依年資有所不同,每年依考核成績調整。 2、夜班費津貼計算:小夜班200元/班、大夜班300元/班;包班(三個月):小夜班350元/班、大夜班500元/班。 3、另個人績效、年終結餘及考核獎金,均依本院相關規定及營運狀況核發。 4、福利:享勞(健)保、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輔導考取單一級證照等。 五、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有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具愛心,能輪值三班。 5、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 七、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外籍照服員資格(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1.條件:依親居留、新住民獲准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檢附證明:個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正本資料。 3.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影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5.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八、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或電腦實作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CE8B6D8E32BC8465)「病房助理及服務員招募專區」公告參閱。
年薪440,000~610,000元
應徵
3/20
台北市大同區經歷不拘學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照顧服務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工作內容:維護病人個人衛生、協助病人進食、活動、安全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工作單位:護理之家暨住宿型長照機構(含廣慈博愛園區、興岩住宿長照機構)。 四、報名方式: 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各院區護理科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 際出缺狀況進用: 五、各院區聯絡人: 中興院區: 黃督導長,聯絡電話:(02)2552-3234#3262 仁愛院區含興岩住宿長照機構: 洪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和平):林小姐,聯絡電話:(02) 2388-9595#2514 和平婦幼(婦幼):陳小姐,聯絡電話:(02) 2391-6471#1070 忠孝院區含廣慈博愛園區:周小姐,聯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余小姐,聯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戴小姐,聯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六、工作地點: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聯絡電話:(02)2552-3234#3260 仁愛院區含興岩住宿長照機構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聯絡電話:(02)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聯絡電話:(02) 2388-9595#2514 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聯絡電話:(02) 2391-6471#1070 忠孝院區含廣慈博愛園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聯絡電話:(02)2786-1288#1542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聯絡電話:(02) 2835-3456#516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聯絡電話:(02) 2726-3141#1607 七、薪資福利: 1、月薪 38,120元(39,120元:含單一級證照加給證照津貼 1,000 元) 2、年薪約 535,000-649,000元(內含本薪、職級加給、生活津貼、單位津貼、工作津貼、專業津貼、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享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3、依經歷年資提敘薪資,另有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獎勵金,以上均依本院相關規定及營運狀況核發。 4、夜班費津貼:小夜班200元/班、大夜班300元/班;包班(三個月):小夜班350元/班、大夜班500元/班。 5、福利: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工作鞋、在職進修補助、特休假、輔導考取單一級證照等。 八、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有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具愛心,能輪值三班。 5、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外籍照服員資格(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1.條件:依親居留、新住民獲准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檢附證明:個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正本資料。 3.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影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3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5.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相關徵才資訊及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223AE5E3D4562A09)「照顧服務員招募專區」公告參閱。
年薪530,000~640,0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信義區經歷不拘高中以下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二、職缺名額:正取 2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四、薪資待遇: 1. 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請檢附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 3. 證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特殊飲食製備。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科室及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或二頭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 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 E–mail:A3388@tpech.gov.tw 2. 紙本寄送: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 (二) 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 聯絡人: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九、考試時間/地點: 以隨到隨考方式招考,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 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3)。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月薪36,60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萬華區6年以上專科以上
一、單位: 院本部人文創新書院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 儲備1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4,8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碩士以上學位。 (2) 學士學位,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 以上學歷需與健康產業、醫務管理、公共衛生及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1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醫務管理、教育訓練、辦理大型活動企劃等專業知識】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醫事類以外實習生業務。 (二) 教育培訓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 七、聯絡方式: 人文創新書院曾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065,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月薪34,800元
應徵
4/18
台北市大同區1年以上高中
一、聯絡窗口:【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婦幼:朱品蓁小姐 (02) 2391-6470分機1802 (E-mail:A1883@tpech.gov.tw) 仁愛:黃瑞華小姐 (02)2709-3600分機8107 (E-mail:Z1378@tpech.gov.tw) 和平:郭柏亨先生 (02)2388-9595分機2526 (E-mail:A4562@tpech.gov.tw) 松德:顏秀華小姐 (02)2726-3141分機1015 (E-mail:Z0901@tpech.gov.tw ) 二、職稱:佐級約用服務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月薪約28,6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經歷及其他要求: 學經歷:高中職以上畢業。 其他要求: (1)須輪值三班(含例假日)、做事積極、認真負責。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證照:無。 七、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1.中興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醫事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6.松德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7.林中昆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八、工作項目: 1.病歷借調、歸併、傳送及出入庫管理。 2.報告黏貼、出院病歷整理、超厚病歷分冊作業。 3.檔區整理、紙本病歷掃描、病歷複製本申請。 4.稽催負責檔區之未歸病歷。 5.整理銷毀病歷及不活動病歷歸檔。 6.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各院區聯絡窗口。 十、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一)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及格,採擇優錄取。 (二)測驗範圍:病歷資訊管理。
月薪28,620元
應徵
2/26
台北市南港區經歷不拘專科以上
忠孝院區檢驗科招募約用醫事檢驗師 一、單位:忠孝院區檢驗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檢驗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待遇:月薪48,000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醫技系副學士以上畢業。 (四)經歷:不拘。 (五)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近後山埤3號出口)。 七、工作項目: (一)門、急診檢驗業務。 (二)須輪值大小夜班及國定星期例假日值班。 (三)其他組長、主任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忠孝院區檢驗科聯絡人蕭睿章主任(02)27861288轉8242、email:A4310@tpech.gov.tw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勿裁切、勿裝釘),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李小姐2555-3000分機2569)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醫事檢驗相關範圍】。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月薪48,000元以上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安區1年以上高中以上
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 二、職稱: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2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一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高中(職)畢業,且具 3 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4)具醫事人員專技普通考試合格,並領有醫事人員證書者尤佳。具中華民國○○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3.證書(照):具牙科助理證照資格尤佳。 4.其它要求: (1)善於溝通、謹慎仔細、耐挫力高、認真負責、敬業。 (2)具文書處理經驗者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口腔方面基本認識】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醫師門診看診之跟診業務 (二) 負責清理牙科治療椅及設備 (三) 處理櫃檯事務、器械清洗 (四) 協助材料及設備盤點及採購申請 (五) 協助健保抽審資料準備 (六) 協助公衛活動準備及進行 (七) 協助技工單的核備及相關聯絡 (八) 協辦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月薪32,000元以上
應徵
2/26
台北市大同區6年以上專科以上
一、單位: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約37,900~44,900元(進用後符合支領相關津貼者,月薪約44900元)(年薪約45萬~61萬),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卷。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請附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碩士以上學位。 (2)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副學士學位,且具六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需具有其中一項即可,請檢附證照影本) (1)領有職業安全管理或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 (2)具有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 4.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依本院徵才網站招募公告下架為止。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管理實務】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擬訂院區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及年度管理計畫。 (二)辦理院區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會務事項。 (三)彙整院區職業災害統計、調查及內部申報。 (四)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資訊蒐集分享、諮詢服務與申訴事項。 (五)辦理院區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六)辦理院區員工健康檢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 (七)辦理院區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項。 (八)辦理院區自主檢查、作業環境監測及危險性機械(設備)安全檢查作業,並採取對策。 (九)辦理院區承攬業務協議組織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十)設置院區防護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十一)必要時配合院區輪值班。 (十二)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蘇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月薪37,900~44,900元
應徵
4/18
台北市士林區經歷不拘大學以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 八、備註事項: (一)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5月20 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 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5.國內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6.其他自行繳附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 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 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 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 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月薪40,000元以上
應徵
2/26
台北市南港區4年以上專科以上
一、公告標題 婦幼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專科護理師 二、職等: 無 三、職系: 無 四、職稱: 四級專科護理師 五、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六、資格條件: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 63~70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畢業。 3.證照: 具中華民國專科護理師證書〈兒科或內科〉及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如 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 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 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其它要求: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 70% 測驗範圍:【內兒科疾病照護】。 錄取標準80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七、工作項目: (一) 兒科醫療業務。 (二) 輪值表。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3941729;聯絡人:王秀萍。人事室蘇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以郵戳為憑】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二、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年薪630,000~700,000元
應徵
4/08
台北市中正區經歷不拘大學以上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小兒科招募約用住院醫師(R1)公告 一、職稱:約用住院醫師(R1)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具PGY在職或完訓證明。 (六)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1條。 四、工作項目: (一)小兒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10078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小兒科,王小姐,連絡電話23941729
待遇面議
應徵
智能客服
您好,我是您的智能客服 找頭鹿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