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團體
暫不提供
人民團體
2000萬元 經濟部商業司查詢
6人
依法規定,民國35年,由新北市醫師組成。
保障會員權益,宏揚醫道,發展醫學醫術,協助推行公共衛生,增進社會福祉,增進會員之親睦暨福利宗旨。
依相關法規辦理,週休二日
台北市大安區